【回放】数据无界:中国临床证据用于EMA上市审评深度评估
随着中国生物制药创新的快速发展,全球药企面临一个紧迫的问题:仅由中国数据或以中国为主的临床数据能否真正支持欧洲的上市批准?
虽然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对外国数据持开放态度,但其接受标准在不断调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数据质量、全球适用性、标准治疗方案和监管策略的要求也日趋严格。
在这场由Sinan B. Sarac博士主持的专家网络研讨会上,前EMA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成员Sinan Sarac博士、Aaron Sosa博士和Simona Stankeviciute博士,以及资深临床药理学专家Matthias Kruse博士一同深入探讨了:中国生成的数据哪些情况下可以满足监管要求、哪些情况下存在不足,以及如何从一开始就设计出符合欧洲要求的开发项目。专家团队结合最新的批准案例、监管先例和真实世界案例,为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帮助企业降低全球战略风险,避免后期的高成本返工。
监管先例:基于中国数据的EMA批准案例(肿瘤学视角)|05:40-16:10
讲者:Aaron Sosa博士,精鼎医药监管咨询肿瘤学技术副总裁
Aaron Sosa博士详细梳理了仅基于中国数据获得EMA批准的案例,结果表明:虽然有成功先例,但成功并非必然。自2022年以来,约有15个产品获批,主要集中在肿瘤领域,尤其是PD-1/PD-L1抑制剂。成功案例包括Cejemly(舒格利单抗)、Tevimbra(替雷利珠单抗)、Loqtorzi(特瑞普利单抗)和Hetronifly(斯鲁利单抗),这些产品的研究设计和安全性特征与欧盟已上市的同类检查点抑制剂基本一致。
但并非所有申请都能成功。Sevsury(索凡替尼)是一款用于进行性神经内分泌肿瘤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经过多轮审评后最终被撤回。Fruzaqla(呋喹替尼)同为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虽然获批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但仅限于第5线用药,而非申请人要求的第4线。这些案例与PD-1/PD-L1抑制剂普遍获得的较好接纳形成对比,说明CHMP对那些在欧洲缺乏成熟监管先例的产品会采取更谨慎的态度。
关键要点: EMA并未降低证据标准,而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地理代表性给予更多灵活性。能否成功取决于整体证据的强度,包括数据质量、GCP合规性、临床获益、未满足的医疗需求,以及CHMP对该产品类别的熟悉程度。符合欧洲既有监管先例的开发项目通常面临的不确定性更小,而采用全新机制或陌生开发思路的产品则风险更大。
仅使用国外临床数据申报非恶性疾病适应症:可行吗?|16:15-27:10
讲者:Simona Stankeviciute博士,精鼎医药监管咨询神经病学/内科技术副总裁
Simona Stankeviciute博士指出,肿瘤领域的成功经验不能直接套用到非肿瘤领域,因为两者在终点的客观性和人群敏感性上存在根本区别。具有客观终点(如感染性疾病中的“疾病治愈”或“体重下降”等)的境外数据更容易被接受,但那些更主观的评估指标、临床结局评估和患者报告结局(PRO)则会面临更大挑战。
外部因素对数据接受度的影响很大,包括:医疗实践差异、伴随用药、疾病定义、标准治疗方案,甚至饮食习惯都可能影响结果。比如,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在欧盟、美国和中国就不一样;精神病的治疗耐药性定义也因地区而异;中医药的使用可能对神经系统疾病的治疗结果产生难以量化的方式影响。
Stankeviciute博士通过三个真实的科学建议案例说明了CHMP对非肿瘤领域仅以中国数据申报的审慎态度。在一个神经病学案例中,中国数据集未对某些症状进行评估,导致CHMP无法确认两个人群是否可比。CHMP的建议是至少要加入一个小规模的欧洲患者队列来验证治疗效果的一致性。值得注意的是,CHMP也曾要求仅有美国数据的申请提供药代动力学桥接研究,说明这种灵活性不仅适用于中国,而是对所有外国数据都适用。
关键要点:无论在哪个地区开展,稳健的临床研究设计都是成功的基础。要确保纳入/排除标准、诊断标准、疾病分期、终点、对照药和伴随用药与欧洲人群相当或可外推。早期与CHMP沟通很关键。
从中国到欧洲:临床药理学能否弥合证据差距?|27:25-44:40
讲者:Matthias Kruse博士,精鼎医药监管咨询临床药理学技术副总裁
Matthias Kruse博士从临床药理学角度出发,基于ICH E5指南中关于族群敏感性评估的原则进行了深入讨论。EMA一直遵循ICH E5的原则,接受外国临床数据,但很少作为唯一数据来源——欧洲数据仍是首选。该框架区分了两类药物:一类是种族不敏感的药物(可能无需额外研究就能接受),另一类是因医疗实践差异、背景治疗不同、研究设计差异或药物机制新颖而需要补充桥接数据的药物。
Aumseqa(阿美替尼)案例很好地说明了这种复杂性。虽然III期试验主要在中国进行,早期只有少量美国患者参与,但CHMP仍要求在欧洲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做一项专门的药代动力学桥接研究,比较亚洲和非亚洲患者的药物暴露。研究结果显示欧洲患者的最高血药浓度(Cmax)约高出15%,但其他参数基本相当,且临床上无差异。这些额外的药代动力学数据,结合CHMP要求的不同对照药的文献外推,最终支持了原始剂量的批准,申请人也因此无需进行额外的临床有效性试验就能将中国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结论外推到欧洲。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单一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能否用于跨地区桥接并不能一概而论,每个案例都要具体分析。此外,充分的前期规划和申报时提交完整数据至关重要。在这个案例中,数据其实是在CHMP提出重大异议后才补充的。
Kruse博士强调,健康志愿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可能还不够充分;监管部门更看重患者人群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另外,必须充分表征该地区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关系和暴露-反应关系,数据质量、完整性和清晰度是底线。
关键要点:要尽早进行全面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分析,并制定计划来满足ICH E5指南的要求。如果条件允许,在首次人体试验中纳入非亚洲患者——这些早期试验成本远低于更大规模的II期或III期试验,却能提供关键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在申报资料中提出清晰的桥接策略,包括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分析和群体药代动力学。在正式提交前与CHMP充分沟通期望。小规模的药代动力学或药效动力学研究或可满足要求,但成功与否仍需逐案判断。
专家小组讨论要点|44:50-59:42
主持人:Sinan B. Sarac博士
讨论嘉宾:Aaron Sosa博士、Simona Stankeviciute博士、Matthias Kruse博士
专家们讨论了几个关键场景:仅凭中国确证性试验申报具有较高的监管风险,通常需要开展全球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才能获得条件批准。罕见病和超罕见病(无论肿瘤还是非肿瘤领域)享有显著更高的监管灵活性,尤其是当终点已被CHMP认可、治疗方案不存在种族差异、背景治疗在地区间也没有显著差异时。相反,如果终点定义不够明确、未满足的医疗需求不那么迫切,监管灵活性就会降低。药代动力学桥接研究是降低项目风险的好办法,但单靠它可能还不够充分,患者人群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比健康志愿者数据更受青睐。仅在中国开发的细胞和基因疗法面临更严格的审查,监管机会对生产一致性、可比性和长期安全性的要求更高。
结论
这场研讨会揭示了一个复杂的监管现状:EMA在特定肿瘤领域对中国单一数据表现出更大灵活性,但批准最终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成功申报的关键在于整体证据的强度,包括数据质量、临床获益、GCP合规性、未满足的医疗需求,以及与欧洲既有监管先例的契合度。那些偏离欧洲常见开发模式的疗法——比如新型机制、非肿瘤适应症、先进治疗医学产品(ATMP)——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建议提前与监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